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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箭院与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3月20日,火箭院与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围绕能源产品、煤化工、新材料等领域以多种形式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
  国家能源集团副总工程师,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闫国春,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纪委书记陈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亮,火箭院院长王小军,副院长王占宇等参加签约仪式。
  在闫国春、王小军等领导的共同见证下,陈永、王占宇分别代表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和火箭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按照协议,火箭院将充分发挥在航天技术及其应用领域的专业能力及行业带动作用,与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开展深度合作,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双方将秉持“互惠、互利、恒久、稳定、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在能源产品、煤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的深度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标。
  闫国春表示,通过此次交流和现场参观,感受到了“国之利器”的震撼。火箭院在气化炉、烧嘴、特殊材料等研制上,展现出超凡的技术实力,与公司有很好的合作基础。未来,希望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在全力推动协议落地落实的同时,火箭院能够发挥在技术、平台等多方面优势,双方能够积极开展更多对接交流。
  王小军代表火箭院对闫国春一行表示欢迎,并介绍了火箭院产业发展的整体情况。他表示,火箭院具有较好的研发能力,产业发展空间大。后续,火箭院将围绕航天煤油、航天材料等方面与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加强交流调研,为中国能源服务,为推动能源高效利用、实现“双碳”目标做贡献。同时,在框架合作协议的指导下,双方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交流合作,促进彼此共同发展。